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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严查食品添加剂 责任人未报告将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1-5-27 作者:AESOPMEDIA

  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未及时报告要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今天从三亚市工商局获悉,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从近日开始,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期8个月。

 

  据了解,该局此次整治的目标和任务是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有效遏制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大力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监管,督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认真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此,该局将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做到亮证亮照经营,确保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对无证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有证无照的,责令限期整改,补办营业执照;有照无证的,不得经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对超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的,予以严厉查处。

 

  同时,该局将摸清全市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商所实行网格化监管,按辖区逐户建立经营主体档案,做到检查一户、登记一户、录入一户。

 

  在此基础上,明确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采购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与其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工商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依法查封问题食品,责令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给予法定最高额度罚款的处罚,并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

 

  为将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该局各辖区工商所不仅与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状,与负责采购的人员也签订责任状。市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分局、工商所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河东、河西分局也将不定期对辖区工商所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此外,该局还将加强与公安、质监、食品、卫生、农业、商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各司其职,依法采取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记者王红卫 通讯员朱汉丽)

    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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